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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不让养猪难道靠进口?生猪业警惕不可再走“大豆之路”

    2017-09-21 10:58:48   来源:天源饲料   点击:

    不让养猪难道靠进口?生猪业警惕不可再走“大豆之路”

      “粮不过百里、猪不过千里。”这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基本规律,一旦违背了这个规律,就会亏本,就会出问题。大豆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,生猪不能再走“大豆之路”了。有识之士已经在大声疾呼,再这样发展下去,中国的畜牧业要出问题。

      时评:何必拒猪于千里之外

      一些地方毫无商量地拒绝养猪

      有一个成语叫拒人于千里之外,形容态度傲慢地拒绝别人,毫无商量余地。这个典故出自《孟子·告子下》,距今2000多年了。

      今天我们要说的是拒猪于千里之外,主要想说说一些地方态度傲慢地拒绝养猪,似乎也是毫无商量余地。

      本来就是生猪调入地,却还要大幅度调减养殖量,有些地方关停了80%以上的养猪场,甚至提出本县不养一头猪。

      “猪粮安天下”的道理,大家都是懂得的。就像人人都要吃饭一样,绝大多数的人天天都要吃肉,特别是猪肉。没有粮食就会天下大乱,试想,市场上没有猪肉,或者价格暴涨,会出现怎样的局面。这些地方的官员明明懂得这个道理,为什么还要拒猪于千里之外呢?

      一位畜牧局长直言不讳:他们简单地、片面地理解生态优先,认为把猪场关了,就没有污染了,就不需要治理了,实际上是不作为的表现,是推卸环保责任,是对产业发展、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负责任。

      养殖业富民不富县

      可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,就是养殖业富民不富县。对工业污染总是想方设法去治理,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财政收入,对畜牧业造成的污染就舍不得下本钱治理了。这其实也是不作为不负责的表现。

      据有关部门统计,2016年全国超过20个省份划定了生猪禁养区,并且同时启动了猪场拆迁行动,直接减少生猪存栏3600万头,尤其是浙江等禁养大省,因禁养减少的生猪数量占到整个饲养量的50%。

      生猪不能走上“大豆之路”

      自己生产的猪肉产量下来了,进口就必然增长。2016年全国猪肉产量大约5200万吨,同比下降3.9个百分点,已经到了历史低位。猪肉进口量第一次突破100万吨,估计全年进口量将超过150万吨,相当于中等省份2000多万头的生猪饲养量。

      “粮不过百里、猪不过千里。”这是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基本规律,一旦违背了这个规律,就会亏本,就会出问题。大豆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,生猪不能再走“大豆之路”了。有识之士已经在大声疾呼,再这样发展下去,中国的畜牧业要出问题。

      畜牧业还不同于种植业,因为生产周期长,投入大,受到资金、土地、技术、种源等多种因素制约,恢复起来不是一两年的事情。还有一点就是养殖户的积极性一旦受到挫伤,恢复起来就更加困难了。

      况且,畜牧业的风险本来就大,农民说“家有万贯,带毛的不算”。因为畜牧业不单涉及土地、房屋、用工、饲料、防疫、环保治理等诸多方面,还承担着养殖周期的风险。这些年,畜牧业的成本在不断上涨,包括“猪周期”在内的各种养殖周期也是说不清道不明。笔者清楚地记得,数年之前采访一个养殖户时,正赶上“猪周期”,一脸苦楚的农民说了这样一段话:猪养肥了,人累瘦了,两年赚一年赔,到头来打个平手,实在是不想再干了。

      畜牧业一头连着市场供给,一头连着农民增收,如果畜牧业垮掉了,后果不堪设想。当然,我们在强调养殖业重要性的同时,一点也不能轻视环境保护,一点也不能放松对污染的治理。良好的生态环境也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,只有在干净安全的生产环境中,才能生产出干净安全的畜产品。要严格执行禁养区和限养区的规定,按照规模高效的产业发展要求,不断优化区域布局,加快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转型升级。

      农业的一个重要职能,就是生态产品的供给。永久基本农田为什么要划到城市的边沿,目的就是要把生态与城市融为一体。我们要树立“稻田就是湿地、麦田就是生态屏障”的理念,在给城市居民提供更多优质农产品的同时,提供更多的“绿色生态”。

      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不是非此即彼

      地方的官员们要跟养殖户讲清楚,这个地方不能养了,什么地方可以养,要诚心诚意地帮助养殖户转场,而不是简单地关了了事。要和畜牧业从业人员一起自觉地转变“三观”:一是树立畜禽粪便就是资源的观点,因为它本身就是有机肥的重要原料;二是从重养殖轻环保,到养殖环保并重,不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;三是从重堵轻疏到疏通结合,找准产业发展路径。

      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不是非此即彼,猪还是要养的,肉还是要吃的,关键是环保意识要强化,环保措施要跟上,做好“统筹”这篇大文章。

      什么样的地方才有理由禁养,哪些猪场才是应该拆的?

      据了解,目前我国每年生产肉蛋奶1.5亿多吨,产生畜禽粪污约38亿吨,仍有40%未有效处理和利用。也就是说,每年还有将近15亿吨的畜禽粪污未经过有效处理,这个数目是相当可怕,这些未经处理的猪粪乱堆放于猪场周边,甚至有些无良猪场直接将其排往河流、湖泊中,造成粪便污染、水体富营养化、大气污染、生物污染,给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,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。

      据资料显示,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》(以下简称“《条例》”)的第十一条提到,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:

      (一)饮用水水源保护区,风景名胜区;

      (二)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;

      (三)城镇居民区、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;

      (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。

      第十二条: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,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,满足动物防疫条件,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。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,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;其他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。大型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,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。

      第十三条: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,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、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,畜禽粪便、污水的贮存设施,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、有机肥加工、制取沼气、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、污水处理、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。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,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。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、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,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,畜禽养殖场、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。

      也就是说,只有以上禁养区域才有理由禁养畜禽,如果不属于禁养区内,而且猪场环保设施也满足要求,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猪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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